2005上海國際城市雕塑雙年展
發(fā)布日期:2015-07-12     瀏覽:2233次     文字分類:雕塑新聞  
 

集國際性、學術性為一體的美術雙年展,歷來在國際藝術界中就是一個規(guī)模盛大、影響久遠的盛會,其在藝術界中的地位相當于體育界的奧運會。雙年展以其卓著的文化功能,深遠的國際性影響獲得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躋身雙年展,也成為許多杰出藝術家的終生榮耀。

隨著中國城鎮(zhèn)建設速度的加快,城市景觀雕塑得到了政府部門的空前重視。尤其在中國成功“入世”及“申奧”成功的推動下,大型景觀項目紛紛啟動。美化城市、改善人們生活環(huán)境、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公共景觀設施,其蘊藏著的巨大商機,已顯示出在此領域巨大的市場空間,城雕在中國城市環(huán)境發(fā)展中將扮演重要的角色,無限商機吸引著來自五湖四海的專業(yè)人士和商家蜂擁而至。

隨著上海2010年舉辦世博會時間的臨近,上海乃至長江三角洲地區(qū)在此領域已呈現(xiàn)出巨大的貿(mào)易空間。上海城市建設在此大背景下進入新一輪發(fā)展時期,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上海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正積極推動支持向國際著名大師購買高藝術水準的雕塑作品,力爭到2010年使上海城市雕塑藝術達到國際大都市的水平。根據(jù)《上海市城市雕塑總體規(guī)劃》,至2010年,全市規(guī)劃建成各類雕塑5000座左右,其中重要精彩景觀雕塑100座。

聚焦世博會,旨在為上海城市雕塑活動搭建國際交流的平臺,由上海文化發(fā)展基金會和上海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主辦、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政府/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政府和明圓文化藝術中心承辦的2005上海國際城市雕塑雙年展(以下簡稱:上海城雕雙年展)孕育而生,這是上海舉辦的首次大規(guī)模城市雕塑藝術展覽,并由相關專業(yè)機構上海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作為特別指導單位。本次雕塑雙年展將在肯定傳統(tǒng)的審美價值和當代發(fā)展的獨特價值的基礎上,樹立上海城雕的鮮明特色,并在與世界的藝術互動中確立重要的位置。

根據(jù)注重藝術品質(zhì),注重原創(chuàng)性、前瞻性、市場性,既體現(xiàn)文化的開放性和融合性,也向世界展示本土文化的民族性和對中國傳統(tǒng)優(yōu)秀文化繼承和發(fā)揚的策展思路,這里不但有世界級大師的作品,也為優(yōu)秀的當代雕塑家和有潛力的新秀提供廣闊的發(fā)展空間。上海城雕雙年展得到了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她將成為上海國際藝術節(jié)項目中又一朵絢爛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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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覽名稱
2005上海國際城市雕塑雙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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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覽期限
2005年11月18日----2006年3月17日(共計120天)
開幕時間:2005年11月18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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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示場地
1)室外大型景觀雕塑
徐家匯公園綠地(上海市徐匯區(qū))
2)室內(nèi)小型裝飾雕塑:
首選:上海雕塑藝術中心(上海市長寧區(qū),在建中)

后備:明圓文化藝術中心(上海市復興中路1199號,該中心只在上海雕塑藝術中心不能按期完工情況下使用。)

特別說明:為凸現(xiàn)本次展覽的公益性和群眾性,以上所有展示場地均免費向公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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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展覽時間
徐家匯公園綠地:公共場所隨時可供參觀
上海雕塑藝術中心:每日上午10:00至晚上6:00可供參觀
明圓文化藝術中心:每日上午10:00至晚上6:00可供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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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布展時間
徐家匯公園綠地:11月8日-17日進場布展
上海雕塑藝術中心:11月11日-17日進場布展
明圓文化藝術中心:11月11日-17日進場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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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截止日期:

2005年8月10日之前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格及每件作品的照片郵寄到或發(fā)電子郵件到組委會辦公室。

2005年8月12日之前,組委會將向入選參展者寄發(fā)邀請函、參展確認書和委托銷售合同。

2005年8月25日之前,入選參展者應將簽字蓋章后的委托銷售合同寄回組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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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展示作品件數(shù)

室外大型景觀雕塑(作品高于/寬于3米):50件

室內(nèi)小型裝飾雕塑(作品低于2米):2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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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展示空間說明
雕塑放置平面圖和地理位置交通圖待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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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雕塑作品主題
1);大師精品及國際經(jīng)典雕塑作品
2);優(yōu)秀國內(nèi)外當代藝術家雕塑作品
3);主題創(chuàng)作雕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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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題創(chuàng)作題材

1)發(fā)掘和弘揚優(yōu)秀民族文化精神,反映中華民族悠久文明史中的精髓和內(nèi)涵。

2)反映上海歷史文脈,上海在中國近代城市發(fā)展史、革命史和民族工業(yè)發(fā)展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

3)有關2008北京奧運題材和2010上海世博題材。

4)有助于塑造健康、有序、和諧的城市形象,并能用現(xiàn)代眼光和思維打造傳統(tǒng)文化的現(xiàn)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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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展對象、作品種類和要求

參展對象:國內(nèi)外畫廊、藝術公司、美術院校、專業(yè)機構、民間團體和雕塑藝術家。

作品種類:原創(chuàng)雕塑作品,材質(zhì)不限。
作品要求:作品不僅應注重美學品位和藝術質(zhì)量,還要注重其深刻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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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參展申請程序

1)全體申請參展者及最終參展者都應當無條件接受本細則的約束,并嚴格執(zhí)行。

2)室外大型景觀雕塑:每位藝術家可提交1-3件申請參展的雕塑作品資料供藝委會審核和篩選。

3)室內(nèi)小型裝飾雕塑:每位藝術家可提交6-10件申請參展的雕塑作品資料供藝委會審核和篩選。

4)所有申請參展者均須填寫組委會統(tǒng)一制定的參展藝術家登記表(見附件1)及作品說明表(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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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參展作品審核

參展者應保證登記表內(nèi)容的準確性和客觀性。一旦發(fā)現(xiàn)參展者違反參展條例或提供的資料與實際相違背,組委會可隨時取消參展者的參展資格,并由參展者自行承擔為此而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組委會有權要求申請者提供詳細圖文資料,并有權禁止展示不符合組委會要求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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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展示位置安排

組委會將根據(jù)綜合展示效果和整體布局,對每件參展作品進行合理的位置安排。組委會擁有對展品位置調(diào)整的權利和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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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展示場地使用權

參展者不得將組委會已確定的展示場地部分或全部提供給他人使用。參展者不得占用除組委會已予以明確規(guī)定的展示位置外的其他位置,比如,過道、公共綠化和公共空間。組委會將為參展作品統(tǒng)一制作和擺放說明牌,參展者不得自行制作和安置任何說明牌和廣告牌。組委會有權撤消違反本條例的參展者的參展資格,參展者須承擔違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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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參展費用、作品銷售和結算方式

1)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不向參展者收取任何展示場地的租賃費用和管理費用。

2)參展者須自行承擔參展作品的運輸和報關費用,并對其展品財產(chǎn)投保。

3)參展者在填寫申請表時,務必將作品的底價(不含稅價)填寫在作品說明表(見附件七)上,參展者不直接參與作品銷售,作品由承辦單位統(tǒng)一進行銷售,統(tǒng)一交付關稅和增值稅。作品銷售后,承辦單位將參展者所定底價金額轉交給參展者,或直接匯至參展者指定賬號。如果作品沒有被售出,承辦單位不收取參展者任何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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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特邀在上海創(chuàng)作大型雕塑作品

作為本屆雕塑雙年展亮點之一,主辦單位將特邀一些優(yōu)秀國外當代雕塑藝術家來上海進行雕塑創(chuàng)作和制作,并進行現(xiàn)場跟蹤報道和提供相應的待遇。申請程序如下:

1)如國外雕塑家有意向在上海進行雕塑創(chuàng)作,須在填寫申請表時將創(chuàng)作作品的模型/小樣照片及希望在上海進行創(chuàng)作的意向填寫在申請表中。

2)藝委會在對申請資料進行評審后,將根據(jù)需要決定來上海創(chuàng)作雕塑家的名單。

3)組委會根據(jù)藝委會提供的名單,發(fā)正式邀請函邀請國外雕塑家來上海進行大型雕塑的創(chuàng)作,并免費提供為期二個月的服務公寓住房一套(二室一廳)。

4)承辦單位將免費為在上海進行雕塑創(chuàng)作的國外藝術家提供創(chuàng)作場地和配備基礎設施。

5)創(chuàng)作所需原材料和工具由雕塑家自行承擔。
6)主、承辦單位在征得參展者同意后有優(yōu)先和優(yōu)惠收藏創(chuàng)作作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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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參展作品保險

除參展者對其展品財產(chǎn)進行必要的投保外,組委會在展覽期間會對參展作品進行統(tǒng)一投保。如參展者不對其展品財產(chǎn)進行投保,在參展期間受到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組委會將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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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保安

為維持保安秩序,從布展日開始到撤展日結束,兩個展示場地均將由保安人員巡邏守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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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圖錄
組委會將提供每個參展者彩色精美印刷的雕塑雙年展圖錄二本。
除參展作品圖像資料外,還將收入作者簡介、作品說明等文字內(nèi)容。

室外大型景觀雕塑:每件參展作品都將被收入在圖錄中。

室內(nèi)小型裝飾雕塑:圖錄中最多收入每位藝術家三件參展作品。
藝委會將根據(jù)版面設計的具體情況決定最終作品圖像的刊登數(shù)量。
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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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宣傳和招商

組委會通過各種宣傳媒介和互聯(lián)網(wǎng)資源,形成強勢媒體宣傳聯(lián)盟,向目標群體介紹本屆展會的情況,以及參展作品和藝術家的相關信息。

主、承辦單位和特別指導單位將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并利用各自龐大的招商數(shù)據(jù)庫,大規(guī)模的進行招商宣傳。

組委會還將邀請各地區(qū)城建單位、地產(chǎn)開發(fā)商、工程商、設計公司、經(jīng)銷商、投資商、地產(chǎn)協(xié)會團體組織等前來觀摩和洽談。

各國駐滬領館官員、各國商會、高級俱樂部、中外在滬企業(yè)家、各交流協(xié)會和行業(yè)協(xié)會、藝術收藏家、藝術愛好者等將被邀請觀摩與室外展示同步進行的市內(nèi)雕塑精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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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論壇

在展覽期間組委會還將組織城市雕塑相關論壇,邀請國內(nèi)外城雕、城市規(guī)劃專家、園林學家、建筑學家、相關藝術家和政府相關部門人士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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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知識產(chǎn)權

參展者保證參展作品、售出作品,以及向組委會提交的一切圖像文字資料,不構成對第三方知識產(chǎn)權的侵害,如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因此遭受損失,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要求參展者承擔組委會為此支出的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并承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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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設獎

由國內(nèi)外專業(yè)人士組成的藝術評審委員會將為原創(chuàng)大型景觀雕塑評出金獎、銀獎、銅獎各一名和優(yōu)秀獎若干。如藝委會對某些獎項做出空缺決定,組委會將按藝委會決定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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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證書
組委會將頒發(fā)參展證書和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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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捐贈及收藏
主辦單位歡迎參展者捐贈參展作品,并將頒發(fā)捐贈證書。
捐贈作品將于下一屆雕塑雙年展時設專區(qū)陳列。
主辦單位在征得參展者同意后有優(yōu)先收藏作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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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法律效力

申請者向組委會遞交參展申請表,即視為已經(jīng)無條件接受本細則約束,本細則始得對參展者與組委會雙方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本細則具有中文、英文等多種語言版本,如有歧義,以中文版本為準。對關于在執(zhí)行本細則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法律問題,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一旦發(fā)生法律糾紛,各方應將爭議提交中國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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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不可抗力

組委會在遇地震、災害性天氣、戰(zhàn)爭、罷工、群體騷亂、爆發(fā)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有權更換、取消或縮短展覽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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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為城雕雙年展組委會提供優(yōu)惠服務的專業(yè)機構
1)海外展品運輸、報關和安裝服務:
上海中遠物流有限公司
電話:+86;21;63252277*213/201
傳真:+86;21;63831933/;63071370
聯(lián)系人:張馨
E-mail:zhangxin@coscologistics-dc.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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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接待、訂票及觀光旅游服務
上海伊索商務咨詢有限公司;amp上海群星旅行社
地址:中國上海番禺路396號702室
電話:+86-21-62817304;62824374
傳真:+86-21-62817304;
聯(lián)系人:張波、趙怡
E-mail:easy_consaltant@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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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制展品底座服務
明圓文化藝術中心
地址:中國上海市復興中路1199號5樓
電話:+86-21-64738383
傳真:+86-21-64737289
聯(lián)系人:侯萍、魯曉悅
E-mail:art@mingyuangrou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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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服務

學術交流和洽談:參展者可根據(jù)自身需要組織相關研討會,組委會在審核研討會細節(jié)內(nèi)容后,將積極配合邀請相關領導和專家。

優(yōu)惠提供翻譯服務:組委會通過專門機構組織外語專業(yè)的在校大學生為參展者提供臨時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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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組織機構
Oslash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Oslash;主辦單位:上海文化發(fā)展基金會,上海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

Oslash承辦單位:徐匯區(qū)人民政府/長寧區(qū)人民政府、明圓文化藝術中心、美國伊曼紐爾畫廊

Oslash協(xié)辦單位:《新民晚報》國家藝術雜志、《新民周刊》、《今日上海》、文新報業(yè)集團、文廣傳媒集團、解放報業(yè)集團,上海人民廣播電臺……

Oslash特別指導單位:上海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
Oslash特別支持單位:上海市文化廣播電視管理局

Oslash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常設權利機構,有權制定并實施本細則,并擁有修改、解釋本細則的最高權威。組委會具體負責雙年展的籌備和展出的各項工作。

Oslash藝術評審委員會(簡稱:藝委會):由國內(nèi)外雕塑界、藝術界、規(guī)劃建筑界專業(yè)人士和特別指導單位負責人,以及主、承辦單位負責人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籌備和展出的學術性工作,包括參展資格、藝術品質(zhì)的審核,篩選參展作品,各項獎項的評審,圖錄的編輯工作和論壇的策劃工作等。

Oslash法律顧問:上海市協(xié)力律師事務所知識產(chǎn)權事務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379號金穗大廈10樓F座
郵編:200120
聯(lián)系人:游閩鍵
電話:+86-21-58871657
傳真:+86-21-58871151
E-mail:ymj@ipr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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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聯(lián)絡方式
上海文化發(fā)展基金會
地址:中國上海市番禺路396號2樓
郵編:200052
電話:+86-21-62838020
傳真:+86-21-62838020
聯(lián)系人:李明;劉小菁
Email:lm@sartf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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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上海國際城市雕塑雙年展組織委員會
200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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